食環外判商被轟短付工資 清潔工恐失萬元遣散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23 14:22

最後更新: 2018/04/2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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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左三)表示,多次被食環外判清潔商短付工資。(陳曉筠攝)

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聯同數名於上水及粉嶺工作的食環署外判長者清潔工友,今日(23日)召開記者會,不滿食環外判商「立高服務有限公司」不公平對待工友,包括短付工資最多近千元及交通費,又不獲發糧單及已簽署的合約,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立高服務有限公司發言人回覆TOPick,指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是溝通不完善有關,承諾會盡快妥善解決今次事件,亦會跟相關員工個別會面。


從事公廁清潔工6年的明哥(70歲)表示,自去年10月1日轉為受聘於立高後,多次被短付工資,「十月獲發6600元,在同等工作日數下,十一月僅獲發5千多元,少了800元,身邊有七成工友都曾經歷出不足糧。公司又沒有向我發出11月的糧單及合約,證明我入息及工作時數,影響我申領各項津貼。」

他又說,與立高簽約時,職員要求他趕急地簽下6個名字,但沒有跟他交代簽名是代表什麼,簽署後也沒有向他發放合約副本。明哥指,清潔工友每天日曬雨淋,每月工作26日,但不斷受欺壓,感到不甘心。

身兼清潔工友關注組發言人的明哥又說,外判合約為兩年,有5名工友雖然獲發合約,但其入職日期有兩至三天的偏差,他們將被視為受僱少於24個月,未能在外判期滿後領取應得的遣散費,預計工友將損失遣散費約一萬多元,其他從未獲發還合約副本的清潔工, 甚至無從確定自己合約上的入職日期。

另一名工友阿麗在上水村屋一帶從事清潔街道工作,原本公司需按勞工條例,以實報實銷式提供每月200元的交通費津貼,但公司在未有解釋下沒有發放交通費;另亦有工友由去年10月至今,共拖欠近1200元交通費。

中心主任余少甫說,受短付工資影響的員工共有16名,每人有數百至近千元,違反僱傭條例;而不發還已簽署的合約亦違反勞工條例;合約日期不凖確亦為作虛假陳述。中心曾多次邀約立高商討解決方案,但對方兩次拒絕會面,直至今早記招召開前,對方才表示願意本周三(25日)見面。

余少甫又說,工友曾向食環署監工反映問題,但署方只回應交由外判商自行處理,批評食環署不負責任。他要求食環署認真檢討外判扣分制,更改扣分後仍可以投標政府工作項目的制度,並加密現時每年兩次的外判工巡查次數。

中心要求立高在7天內向工友支付未付工資,及希望勞工處和食環署盡快介入事件。

立高服務有限公司發言人回覆TOPick,指該公司一向非常重視合法、合規的管理方針,亦關注員工薪酬及福利等問題。今次收到投訴有個別薪酬和文件處理出現偏差等個案,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是溝通不完善有關。發言人續稱,員工有薪酬等問題,該公司樂意直接與他們聯絡,跟進解決,故此承諾會盡快妥善解決今次事件,亦會跟相關員工個別會面。

勞工處發言人稱,處方已知悉事件,並正聯絡僱主了解情況;直至目前為止未收到任何求助。處方呼籲,僱員如懷疑法定權益受損,應盡快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食環署發言人稱,有數名有關承辦商工人,曾向本署人員表示其工資計算有問題,署方已隨即通知承辦商跟進,並要求其向有關員工作出回覆,其後署方沒有再收到有關工人要求進一步跟進。發言人續稱,會繼續密切監察各承辦商的服務表現,確保其遵守服務合約的規定。